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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天诚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1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飞天诚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 人,并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规模
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修改,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飞天
万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飞天万
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此页无正文,仅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潘利华                 李   琪                  黄涛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