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30039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中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小伟先生 公司、上市公司、中来股份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江小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33262319641119****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获取部分投资收益。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减持计划,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0%)。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本报告签署日后的未 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先生仍持有中来股份 12,086,26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16 年 10 月 25 日)起,其主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 股东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对应时点的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总股本 名称 价(元/股) (股) 总股本(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16 年 10 月 28 日 42.64 900,000 0.5021 179,235,000 大宗交易 2016 年 11 月 7 日 42.35 500,000 0.2790 179,235,000 江小伟 大宗交易 2016 年 11 月 8 日 43.02 1,400,000 0.7811 179,235,000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7 日 31.40 1,600,000 0.6619 241,725,681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8 日 31.73 232,000 0.0960 241,725,681 合计 —— 4,632,000 2.3201 —— 2、被动减持情况 (1)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该议案经 公司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6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98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过程中,由于原 10 名激励 7 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合计 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60 名调整为 50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8 万股调整 为 356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79,235,000 股变更为 182,795,000 股,江小伟先生 持股比例因此被动减少 0.1513%。 (2)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过 程中,由于原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 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4 名调整为 33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78.6 万股调整为 78.1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82,795,000 股变更为 183,576,000 股,江小伟先生持股比例因此被动减少 0.0324%。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09 号)核准,公司向 3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58,149,681 股新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83,576,000 股变更为 241,725,681 股,江小伟先生持股 比例因此被动减少 1.8238%。 3、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 9.3276%,本 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9999%;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主动减持比例为 2.3201%, 被动减持比例为 2.0075%,合计变动比例为 4.327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718,265 9.3276% 12,086,265 4.9999% 江小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18,265 9.3276% 12,086,265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先生合计持有中来股份 12,086,265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 5,778,700 股存在质押的情况,待 相关质押解除后方可流通。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无 二、卖出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六 个月内未通过交易所买卖中来股份的股票。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9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3、联系人:张超、李娜 4、联系电话:0512-52933702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小伟 2018 年 2 月 9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 份有限公司 工业园区青年路 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 3003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江小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 称 地址 道东辉小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6,718,265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9.327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12,086,265 股 持股比例:4.9999%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4,632,000 股 变动比例:4.3276%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增加或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月内继续减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14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小伟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9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