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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23019         债券简称:中来转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3:00 在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公司
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3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2019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149,007,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30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
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48,853,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664%;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5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005,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8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50,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9%;反对
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8,97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3%;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2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005,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8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50,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9%;反对
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8,97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3%;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2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854,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69%;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854,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69%;反对15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605,6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00%;反对 402,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81%;反对
402,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1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005,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8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50,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9%;反对
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97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3%;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2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97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3%;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72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8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5%;反对
1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宋慧清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