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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
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就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运
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制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柳正晞                     沈文忠                      蒋文军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