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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氏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道氏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的独立董事,已事前审
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变更
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 2019 年第 7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连皂                  谢志鹏                   蒋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