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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5-22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5),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伊川公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
在本公告披露后的 15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在本公告披露后的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46.2 万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66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累计减持总数不超过 788.2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1.8245%)且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累计减持总数不超过 1,658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3.8380%)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对减持计划进行部分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46),伊川
公司对 2018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18-005)进行调整:
①从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减持计划结束止,伊川公司不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剩余的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的 432 万股减持额
     度,不再继续实施。②减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收到伊川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
     函》,获悉伊川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 持 股 数       减持占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伊川公司     大宗交易     2018年1 月30 日至       12.12       16,580,000        3.8380
                          2018年5月21日

             集合竞价     2017 年 3 月 6 日 至    16.42       3,562,000         0.8245
                          2018年3月15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股)      比例(%) (股)       (%)
伊川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40,824,540 9.45       20,682,540 4.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24,540 9.45            20,682,540 4.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伊川公司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伊川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降至 4.79%,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伊川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