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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之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
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过现场
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敬财先生召集,由于陈敬财先生无法现场主持会议,现场董事
推举董事甄荣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 2019 年半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
财 务 指 标 。《 201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及 其 摘 要 将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并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