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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卜祥尧先生,控股股
东黄欣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以上拟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742,024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27.40%;本次合计拟减持不超过4,799,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不超

过2.0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卜范胜先生及其子女卜祥尧先生,控股

股东、董事黄欣先生送达的《关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披露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减持计划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1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拟减持股东:卜范胜、黄欣、卜祥尧。

       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1        卜范胜               董事长                 46,865,274             19.53%


 2            黄欣              董事                  15,454,501             6.44%

                        子公司珠海航新执
 3        卜祥尧                                       3,422,249             1.43%
                              行董事

                     合计                             65,742,024             27.4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来源及减持方式:
                                           计划减持股份
序                    计划减持股份数
       股东姓名                            数量不超过总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方式
号                      不超过(股)
                                             股本的比例

1       卜范胜               3,043,694             1.27%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持有股
2        黄欣                1,071,635             0.45%                       大宗交易
                                                            份及资本公积转
3       卜祥尧                 684,450             0.29%      增股本股份

       合计                  4,799,779             2.00%           -                 -


       此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三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如遇法律法

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1. 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卜祥尧先生承诺:
                                              2
     “一、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

七十二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

新科技股份总数的20%。

    在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七十二个月以后,

在本人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申报不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航新科技股份。

    二、本人所持航新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三、航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航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航新科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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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航新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6个月。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2. 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遵守如下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拟减持人员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

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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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关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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