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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香港航新为境外子公司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公告2019-09-23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8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航新为境外子公司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保证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2019

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航新为境外子

公司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的议案》,同意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航新”、“保证人”)为境外子公司Magnetic MRO AS(以下简称“MMRO”

“被担保人”)履行其与Airbus S.A.S(以下简称“空客”)签署的《机体维修合同:

航线与基地配套定制维修服务》(以下简称“《机体维修合同》”)项下的全部义

务提供一般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Magnetic MRO AS

    注册地址:Vike-Sjame tn 1a,Tallinn 11415,Estonia

    股本:1,090,188.80欧元

    成立日期:2002.5.15

                                     1
    注册号:10865988

    税务号:EE100764615

    经营范围:修理和维护飞行器和航空器

    2. 股权结构

    香港航新持有MMRO 100%股份。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MMRO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深圳永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钛”)、

SAPPHIR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蓝宝石控股”)

作为MMRO的投资方,增资后深圳永钛将持有MMRO 13.44%股份,蓝宝石控股

将持有MMRO 1.60%股份,香港航新将持有MMRO 84.96%股份。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上述增资及相关备案工作尚未完成。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56,187,358.35      337,789,199.21

           合并净利润                   15,647,066.85        3,534,66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47,066.85        4,468,018.75

              项目                 2018.12.31             2019.6.30

             总资产                    276,440,551.39      404,809,433.47

             净资产                    108,840,643.93      113,739,789.77

   注:(1)被担保人2018年度财务数据系合并日至2018年12月31日数据;(2)

被担保人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关联关系

   MMRO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航新(保证人)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三、     保证义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 MMRO 与空客签订的《机体维修合同》,MMRO 作为供应商将向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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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机体的定制化航线维护与基地维护服务;香港航新作为 MMRO 的单一法人

股东为其履约提供一般保证,即如 MMRO 未能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义务或责任,根据香港航新与空客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香港航新作为担保人应

当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空客保证担保人将完全履行 MMRO 的全部义务或责任,

使空客免于承担因 MMRO 不能履行《机体维修合同》义务而引起的所有损失,

且该责任的承担应以《机体维修合同》的约定为限。

    四、   董事会意见

    香 港 航 新 为 境 外 子 公 司 MMRO 的 业 务 合 同 履 约 提 供 一 般 保 证 是 基 于

MMRO与空客业务合作达成的需要,有助于MMRO 进一步拓展市场,推进公司

民航维修全产业链全球布局的战略目标;相关履约保证条款公平合理的,符合《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担保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

在因履行担保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香港航新为境外子公司 MMRO 的业务合同履约提

供一般保证,是基于 MMRO 日常业务合同达成签署的需要,相关履约保证条款

公平合理的,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香港航新为 MMRO 业务合同提供履约

保证。

    六、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香港航新本次为MMRO提供的担保为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保证额度以

双方实际订单约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金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87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其中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1,095.18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780.00万,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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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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