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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

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1/6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

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

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除继续执行前述规定外,公司还将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3、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固定资产清

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和“应付股

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

数据相应调整。

    ②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

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


                                   2/6
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③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④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己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⑤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⑥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⑦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在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相应科目进行了列报和披露。同

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3/6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2018 年执行财会〔2018〕15 号对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18 年影响金额      2017 年影响金额
名称                                      项目名称

                                          应收票据        -34,034,833.26       -38,856,135.28

       将“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合     应收账款      -6,179,734,931.59   -5,749,985,392.23

       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应收票据及应
                                                        6,213,769,764.85     5,788,841,527.51
                                          收账款
资产
                                          应付票据       -216,650,000.00      -363,700,000.00
负债
       将“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     应付账款      -7,032,227,197.84   -5,352,906,541.16
表
       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应付票据及应
                                                        7,248,877,197.84     5,716,606,541.16
                                          付账款

       将“应付利息”与“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69,936,247.52       -22,037,774.59

       合并至“其他应付款”列示         其他应付款         69,936,247.52        22,037,774.59

利润 将“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       管理费用      -1,480,017,985.97   -1,575,723,764.76

表     分拆并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1,480,017,985.97     1,575,723,764.76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2)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

         ①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9 年《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金额调减 117,231,504.04 元,“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期初金额调增 117,231,504.04 元。2019 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金额调减 96,777,316.00 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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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金额调增 96,777,316.00 元。

    ②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利

润表项目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用以核算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计提

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利润表项目从“资产减值损失”

调整为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


                                   5/6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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