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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赎回和摘牌完成的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68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赎回和摘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接到控股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思”)通知,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蓝思 EB”,债券代码“117130”,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已于当日完成赎回和摘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香港蓝思于 2018 年 9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蓝思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拟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用于支持本公司经营发展。

    2019 年 4 月,“19 蓝思 EB”发行完成,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3.00%,标的股票为本公司 A 股股票。

    为发行本期债券,香港蓝思先后于 2019 年 3 月、5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期债券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共计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 298,300,000 股股份自其证券账户划入“香港蓝思-中信证券-19 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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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信托财产担保本期债券持有人完成换股或获得本

息偿付。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2019 年 4 月 1 日、 月 10 日、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日发

布的(临 2018-084)《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临

2019-01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

的公告》、(临 2019-022)《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及

(临 2019-035)《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

登记的公告》。


    二、本期债券赎回和摘牌情况

    (一)本期债券赎回情况

    1、赎回原因

    自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进入换股期起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间,本

公司 A 股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可交

债换股价格(10.18 元/股)的 130%(13.23 元/股),触发了《蓝思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

回条款。因此,香港蓝思决定按照本期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未换股的本期债券,赎回对象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19 蓝思

EB”全部持有人,实际赎回价格为 101.973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应计利

息(含税))。

    2、赎回结果

    截至赎回登记日,本期债券持有人已将债券全部交换为本公司股票,因此赎

回数量为 0 张,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为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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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债券摘牌情况

    根据香港蓝思赎回安排,2019 年 12 月 4 日为“19 蓝思 EB”的摘牌日;截

至当日,“19 蓝思 EB”的付息、赎回及摘牌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9 蓝思 EB”存续期内共发生换股 147,347,711 股(换股债券数量 1,500

万张),香港蓝思将尽快解除“香港蓝思-中信证券-19 蓝思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中剩余的 150,952,289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


    三、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香港蓝思共持有公司股份 2,804,509,8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7.20%(其中香港蓝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3,557,53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3.58%;通过 “香港蓝思-中信证券-19 蓝思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持有公司股份 150,952,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香港蓝思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

    公司将关注香港蓝思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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