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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0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天健审〔2019〕9515 号《 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对价的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
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220 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对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
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评议,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含上市
前与上市后)未超过五年。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对调整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提
高到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