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0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浩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
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进行审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就本次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总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耀棠 蔡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