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8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21 日 15:00 至 2017 年 05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二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 2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85,75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513%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股份 85,756,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504 %;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 人,代 表股份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为 19 人,代表股份 24,174,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548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结果: 85,756,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4,173,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 1,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周庆律师、王志远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0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