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4-21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孚生物
股票代码:300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2 号楼内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2 号楼内
股权变动性质: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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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孚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
孚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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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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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万孚生物 指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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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2 号楼内
法定代表人:董铸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28280P
成立时间:1995 年 6 月 15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6 月 15 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
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
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软件
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品
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通讯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2 号楼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672.19 98.33%
广州华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9.19 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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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万孚生物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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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
动减少,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转让其持
有的万孚生物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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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股份 892.06 万股,占万孚
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股
份 892.06 万股份,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 4.68%,以上持股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 892.06 万股,占万孚生
物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是由于万孚生物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孚生物的持股比例被动下
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
的股份比例降低至 4.6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孚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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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万孚生物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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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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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32215701
联系人:华俊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铸剑
日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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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 上市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山路 8 号
股票简称 万孚生物 股票代码 30048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广州华工大集团有 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2 号
义务人注
人名称 限公司 楼内
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 行动人
少√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8,920,6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01%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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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
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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