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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7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吴翠玲女士主持。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4,54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9.28%;
营业总成本 91,945.8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1,069.5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939.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5.8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 年度本公司合并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69.50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8,870,692.2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887,069.23 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94,195,280.23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8,051,500 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
核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2000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12,433,085 股,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190,484,585 股。
    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结合公司的成长性、 业务
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
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 2017 年年度利
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 190,484,58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人民币 95,242,292.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8 股,共计转增 152,387,66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42,872,253 股。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内容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内容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
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及非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所发表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
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购买理财
产品,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7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
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 计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
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不构成损害;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