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
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上市公司”、“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孚生物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2,000 万新股。公司本次向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继华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合计 12,433,085 股,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57.91 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货币资金人
民币 719,999,952.35 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912,433.0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087,519.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C101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
 2,050.9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05 号”《专项鉴证报告》。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050.9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广州万孚生物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966000000190000     136,192,118.42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广州万孚生物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00369927498        91,043,178.59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广州万孚生物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2900670480   159,803,044.62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黄埔支行
广州万孚生物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3566310309      280,898,410.48     活期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合计                                       667,936,752.11


      二、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2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
月)保本型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
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
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
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四)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3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由财务总监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
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生产经
营。

    (二)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万孚生物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万孚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万孚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万孚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勋                    杨成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