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施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4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上海沃施园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审阅《关于出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充分了解
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作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 刚 佟成生 于 婷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