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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6)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1栋四楼学

术报告厅。

    3、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15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410,1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1.1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409,12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1.17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83,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2,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1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7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议案 2.00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09,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1%;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