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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同意,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ZHU WEI(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沟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未充分表达及体现现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并取消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ZHU WEI(朱
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8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3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ZHU WEI(朱伟)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ZHU WEI(朱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具有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上
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ZHU WEI(朱
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WEI(朱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8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3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ZHU WEI(朱伟)先生提议将《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调整后)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
象签署《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等待/
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