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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洋                      联系电话:021-202620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建文                    联系电话:021-202620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
                                          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无
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2018 年度,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
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本保荐机构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1、2018 年 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关于中信
事项及整改情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乐凯胶片相关事项的监管提示
                         函》(冀证监函【2018】6 号),对我公司关于乐凯胶片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督导工作予以监管提示。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项目组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义务。
                         2、2018 年 5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对我公
                         司保荐的深圳劲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出
                         具了《关于对深圳劲嘉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
                         函【2018】第 77 号),认为劲嘉股份 3 月 29 日回购股份的行
                         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我公司及劲嘉股份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相
                         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
                         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
                         3、2018 年 5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
                         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 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8]70 号《关于对黄超
                         和曾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及[2018]71 号《关于对叶建
                         中和董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定我公司作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缺少必要的职业审慎,存在对申报
                         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黄超、曾春在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的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缺少必要的职业审慎,存在对申报项目把
                         关不严的问题;叶建中、董文在担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的过程中,出具的专
                         业文件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督促各项目组勤勉
                         尽责、扎实推进项目,审慎判断决策,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
                         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2018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监管关
                         注函》(皖证监函[2018]176 号),对我公司保荐的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在年报和合规报告中对于合规总监的收入、合规
                         管理部人员数量、以及对于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予以关注。
                         我公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已督促国元证券针对上述问题向监
                         管机构做出解释并进行相应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1、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
项                       告知书》(处罚字[2017]57 号)。公司在司度(上海)贸易有限
                         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其提
                         供融资融券服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
                         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
                         法所得人民币 61,655,849.78 元,并处人民币 308,279,248.90
                         元罚款。具体处罚事项将以我公司最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为准。
                         2018 年 11 月 5 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
                         字[2018]18 号),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
                         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此事件发生以来的近两年间,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公司持
                         续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经营管理,
                         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孙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