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 2221 号巴黎花园餐厅 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383,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4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383,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47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5,123,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6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张丽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383,045(其中现场投票50,383,045股同意,网络投票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23,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张丽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