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
族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族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访谈,查阅了平治信息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 年
度审计报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
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95.00 万元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8,845.00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到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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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0917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四家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对应项目募集资金 10%的,银行应当在付
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民
族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
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陆续
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四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民族证券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公司 2018 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的事宜。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账户状态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0.00
3301040160005874592 活期户 已注销
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0.00
95200154800008332 活期户 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0.00
8110801011800797889 活期户 已注销
州湖墅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5226910508 活期户 0.00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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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凤起支行
合计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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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4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57.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态日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
是 13,601.15 5,837.70(注 1) 0.00 5,846.15(注 2) 100.14 注3 8,406.69 是 否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5,266.50 3,007.30(注 1) 0.00 3,010.86(注 4) 100.12 2018 年 12 月 注5 否
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 是 6,323.12 已终止 注6 否
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 是 9,178.00 已终止 注6 否
合计 34,368.77 8,845.00 0.00 8,857.01 100.14 8,406.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研发中心的议案》,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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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购买研发中
心。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新增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主体的议案》,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将子公司杭州千越、千润
信息、煜文信息、爱捷讯、华一驰纵增加为“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项目拟投入资金需求,公司变更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注 2: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投入 5,846.15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7,763.4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入超出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同时,2018
年度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另行发生了 9,589.20 万元成本。
注 3:移动阅读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该改造项目在目前阶段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相应的效益,同时公司对该改造项目处于持续投入中。
注 4: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投入 3,010.86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1,050.8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入超出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
注 5: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用于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买及租赁和研发人力成本的投入。满足公司发展中对增量资金的需求,间接获得
综合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6:2017 年 3 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投入原“移动教育应用开
发项目”和“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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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8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期后事项
无。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8 年度《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鉴证结论为:平治信息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治信息 2018 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
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平治信息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信息一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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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鸿飞 朱福涛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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