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更正了公告标题,发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56)。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 名,代表股份 36,985,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6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名,代表股份 31,9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22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 5,060,0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3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22,7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56,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560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0.00%;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0.4393%。 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郭庆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