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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05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17-035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 9 幢 7 楼
  咨询联系人:周伟、耿燕
  咨询电话:0431-85152089
  传真电话:0431-8517523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