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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8-094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所投资产

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的

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

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部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核实结果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

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约;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

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先决条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

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