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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恒锋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恒锋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 月 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5
号文《关于核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40 元,
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197,400,000.00 元,扣除部分保荐承销费用人民
币 16,200,000.00 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1,200,000.00 元,扣除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1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09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01 月 26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003000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2017 年 2 月 15 日公
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04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591902399110501           活期                0.84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金山支行                        699161331           活期      7,494,945.56
      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仓山支行        9010214010010000033076        活期            2,763.23
                        合计                                                              7,497,709.6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
         营运资金和扩大工程总包业务项目”、“智慧城市应用平台升级项目”、“基于
         云计算的智慧服务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
         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投
                                                                           入总额
                                                                           占承诺                      募集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募集项
                                                调整后投                   投资总   募集项             目结余
          项目 名 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目资金
                                                资总额(1)                  额的比   目结余             资金合
                                     总额                     金额(2)                           利息
                                                                          例(%)                        计
                                                                            (3)=
                                                                          (2)/(1)
1、补充营运资金和扩大工程总包业
                                    7,000.00     7,000.00      7,000.00    100.00
务项目
2、智慧城市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8,500.00     8,500.00      8,078.20     95.04   421.80    161.32   583.12

3、基于云计算的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865.00      865.00        847.76     98.01    17.24     42.89      60.13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4.00      844.00        779.87     92.40    64.13     42.39   106.52

             合计                 17,209.00     17,209.00     16,705.83     97.08   503.17    246.60   749.77

         注:结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后净额)749.77 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金额 17,209.00
         万元的 4.36%。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
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49.77 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 04 月 19 日的利
息收益 246.6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
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
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497,709.63 元(含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及截至补流日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
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
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
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泰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春芳                     仓   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