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5-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锋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春芳                       联系电话:010-59013886

保荐代表人姓名:仓勇                         联系电话:010-590139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现场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7-18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修订)修订涉及的相关内容以及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
                                                  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自愿锁定的承诺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承诺

2、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2018 年 5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
                                    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定》([2018]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广东证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局;2018 年 5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
                            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
                            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35 号),中
                            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2018 年 6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淄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
                            部出具了《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中心大
                            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8]41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
                            局。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春芳                         仓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