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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陈良华)2019-02-2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陈良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
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
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及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0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应参加                        参加股   参加战   参加审   参加提   参加薪
  独立董             亲自   委托
            董事会                 缺席   东大会   略委员   计委员   名委员   酬委员
  事姓名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陈良华       8      8      /      /       1        /        5        0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
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行业
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
                                            1
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18 年度,本人一共列席了 1 次股
东大会。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2018
年度任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
                     第三届董事会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7 日
                        第四次
                                    《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同意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
                        第五次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17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
                                                                        同意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第七次
                                     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9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同意
                                     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同意
                                     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1 日
                         第十次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收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同意
                                     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
                                                                        同意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
                                                                        同意
                                     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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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
多次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
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
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
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
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
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以来,依据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
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
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4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
加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
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
和决策。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
释,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陈良华
                                                       2019 年 2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