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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1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
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对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5号文《关于核准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
价格 14.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0,000,000.00 元 ,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365,856.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034,143.31元,于2017
年3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5
                                                 截止 2018 年    截止 2018 年
序                                 募集资金      10 月 31 日募   10 月 31 日    原计划完成时间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投资额      集资金投入金    募集资金投         (注)
                                                       额          资进度
      年产 800 吨加
      巴喷丁、10 吨
      达比加群酯、30
      吨阿扎那韦、
      150 吨醋氯芬                                                              2018 年 10 月 31
1                      27,518.07   19,803.41     20,280.81        100%
      酸、150 吨塞来                                                                   日
      昔布、33 吨沙
      坦类中间体新、
      改、扩建设项目
          (注)
                                                                                2018 年 3 月 31 日
                                                                                (备注:计划完
      江西省特色原                                                              成时间已调整为
      料药工程技术                                                              2018 年 5 月 31 日
2                        4,000       2,900        2,401.00       82.79%
      研究中心建设                                                              并按计划结项,
          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3,600        3,601.03        100%          2017 年 5 月 31 日


        合计           36,518.07   26,303.41     26,282.84


     注:“原计划完成时间”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期确定。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
     262,828,401.41 元 , 募 集 资 金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手 续 费 净 额 人 民 币
     5,216,671.52 元,江西省特色原料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420,471.79 元,销户零星余额转普通
     账户 1,941.6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三、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2/ 5
                                                      原计划完成     调整后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           完成时间
         年产 800 吨加巴喷丁、10 吨达比加群酯、30 吨
                                                     2018 年 10 月   2019 年 3 月
   1     阿扎那韦、150 吨醋氯芬酸、150 吨塞来昔布、
                                                     31 日           31 日
         33 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设项目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缓的说明及调整原因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建设并投入使用,另有部分项目,因所
需原料的供应商在四季度才恢复生产,项目试车所需的原料交货延期,
考虑到工艺调试时间较长,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故将本项目完成时
间延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后续约需
投入 7,237.26 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至项目结项。
   五、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
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
变。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实际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
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800吨加巴喷丁、10吨达比加群酯、30吨阿扎那韦、150吨醋氯芬酸、
150吨塞来昔布、33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3/ 5
进行调整, 将完成时间调整为2019年3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事项,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吨加巴
喷丁、10吨达比加群酯、30吨阿扎那韦、150吨醋氯芬酸、150吨塞来
昔布、33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将
完成时间调整为2019年3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同和药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实际建设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上述变更,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投资总额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和战略规划。
    综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和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同时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
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 5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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