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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5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有助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2、因公司位于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地块的 A 幢厂房

正在扩建,为了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和子公司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

司续租关联方伟业工艺(潮州)有限公司的房屋,具有其必要性,交易价格根据

附近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研究,一致同意续租上述房屋。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