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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
届选举。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结合股东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魏东晓
先生、陈志江先生、孙强先生、贾锋先生和刘海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贯忠先生、张国艳女士和杨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贯忠先生、张国艳女士和杨蕾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王贯忠先生、
张国艳女士和杨蕾女士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换届后,董事张太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将改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独立董事王志勇先生、王连海先生和付林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太祥先生、王志勇先生、王连海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换届选举完
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魏东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本科,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职于山东省机械厅机床通用协会,曾任济南中

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济南芙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孚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 2002 年公司成立即在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北京中孚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中孚、中孚安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魏东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320,688 股,占总股本的 29.62%,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志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大专。毕业后

至今在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工作,曾任山东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孚有限”)董事、北京中孚泰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

孚”)董事。自 2007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孚董事。

    截止公告日,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069,591 股,占总股本的

16.62%,通过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5,536,000 股,

占总股本的 4.1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3、孙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硕士。曾任济南

同庆电脑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中孚有限副总经理,北京中孚董事长、总经

理。自 2002 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财

务,北京中孚董事、副总经理,深圳中孚执行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07,130 股,占总股本的 2.34%。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贾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大学专科。曾任

山东金巨人科贸有限公司大客户部经理,济南仲达世纪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06 年起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北京中孚监事、安全保密

第一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政府行业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贾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8,000 股,占总股本的 0.41%。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刘海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本科。曾任中

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安全行业部销售总监,北京东方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军工事业部总经理,北京东方通宇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孚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 2018 年起在公司任职,现

任北京中孚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刘海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780 股,占总股本的 0.03%。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贯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济南市财源会计培训学校
教务、济南舜财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截止公告日,王贯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国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现任山东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截止公告日,张国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杨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法学博士研究
生,曾任山东省济南市长清检察院三级检察官,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止公告日,杨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