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OA办公系统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0
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