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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8 月 29 日,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大基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5,079,068.28 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
投入人民币 135,079,068.2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3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4,010 万股
新股,发行价格 13.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6,964,000.00 元,扣减不含
税发行费用 63,102,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3,861,339.62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
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098952_H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一     云服务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15,882.99                        0

 二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         21,648.48             21,648.48

        深圳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
 1                                            8,230.84              8,230.84
        目

        天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
 2                                            6,299.94              6,299.94
        目

        武汉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
 3                                            7,117.70              7,117.70
        目

 三     精准医学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78,584.20                    0

 四     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6,948.11             10,741.35

 五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0,164.20             15,996.30

                     总计                   173,227.98             48,386.1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098952_H08 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35,079,068.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 已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 投资总额(万
                            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资项目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   21,648.48     21,648.48           8,605.60          8,605.60
 升级项目


基因组学研
究中心建设   36,948.11     10,741.35           4,694.92          4,694.92
   项目


信息系统建
             20,164.20     15,996.30            207.39            207.39
  设项目


   总计      78,760.79     48,386.13           13,507.91         13,507.91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为:135,079,068.28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根据公司
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不在云服务生态系统建设
项目和精准医学服务平台升级项目上进行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
平台升级项目”、“ 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是为
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079,068.28元,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 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自有资金135,079,068.28元。

   六、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医
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升级项目”、“ 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系
统建设项目”自有资金135,079,068.28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98952_H08号),内容及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079,068.28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098952_H08号)。审核结论如下:我们认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
大基因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发行
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
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十、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98952_H0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