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合作暨参与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2017-12-09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合作暨
参与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大基因”)的控股子公
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签约时名称为: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临检”)于 2017 年 10 月与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签署《基因检测
筛查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全市实施出生缺陷防控和“两癌”防控民生项目。《通知》将华大基因列为该
项目中的基因检测服务机构。《通知》的发布标志上述《基因检测筛查服务项目
合作协议》事项进入实施日程。
(二)项目需履行的决策及备案程序
合作协议与项目实施落地文件(即前述《通知》)属于本项目生效的两个必
需组成部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合作协议事项及项目落地事项暂不
涉及具体金额,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后续实施过程
中将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行业监管部门所需的审批备案程序。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方
甲方:长沙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深圳华大临床检
验中心)
其中,长沙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项目内容
1、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项目;
2、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项目;
3、宫颈癌基因筛查项目。
(三)合作期限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
(四)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1、项目费用由甲方统筹解决;
2、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乙方与甲方所属辖区内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签订
的具体协议为准。
三、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知》,在全市实施出生缺陷防控和“两癌”防控民生项目。《通知》将华大基
因列为该项目中的基因检测服务机构,华大基因承担的服务项目以《基因检测筛
查服务项目合作协议》所列的项目为主,《通知》的发布标志公司在长沙市的基
因检测筛查服务项目进入实施日程。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长沙市贯彻“大民生、大健康、大卫生”工作理念,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系列决策部署、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
原则,依托“全覆盖、全贯穿”的新型基因检测技术体系,将疾病预防关口前移,
打造“健康教育+基因筛查+精准干预+科学随访+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工作格局的
重要举措。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基因组学研发机构,致力于将前沿的基因领域科
研成果及生物技术应用于民生健康等相关领域,推动基因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公
司参与本项目的实施,把握了与地方政府、区域医疗机构资源合作的实际需要与
契机,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基因科技造福人类的区域布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及市场领先地位。
五、风险提示
1、在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推进情况、行业监管政策
的变化等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将会影响项目落实实施情况;
2、本项目尚处于实施前阶段,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
响需视项目后续业务的推进情况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基因检测筛查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