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6-02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的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
人调减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8人调减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减为
3人。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一百○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二 第一百○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
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一名。
1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百○一条 本章程自 2018 年 第二百○一条 本章程自 2018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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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施,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调减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成
员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同步修改其他相应制度的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