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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结合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由12人调减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8人调减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
减为3人。本次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治理
实际需求,我们同意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会
提名推荐:汪建先生、王俊先生、尹烨先生、孙英俊先生、王洪涛先生和陈鹏辉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蒋昌建先
生、徐爱民先生、吴育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
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同
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爱民、蒋昌建、谢宏、吴育辉

                                                              2018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