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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8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大因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大因源”)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感染防控业务的整体规划和华大因源长远发展
的需要。本次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根据上市公司感染防控项目资产组市场价值估
值结果为定价依据,并参照近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
们的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审议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蒋昌建、徐爱民、吴育辉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