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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09-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艾
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艾德生物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艾德生物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0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艾德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200,000.00 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970,0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47,2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分子诊断试剂和二代测序仪产业化项目         12,760.79            8,389.57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8.00           5,698.00
  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5,635.43           5,635.43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合计                            29,094.22           24,723.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
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
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3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


                                   4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艾德生物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程 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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