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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勒新材: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9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5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8
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
月17日15:00至2017年10月18日15:00。
    2、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56,4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06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4,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79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3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27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040,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9.175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