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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典制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4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实施。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并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会计政策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8 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
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二)根据财会[2019]9 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财会[2019]16 号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
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
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
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