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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特定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19-08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股东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弘开元”)《关于威唐
工业股份减持违规操作的告知函》,获悉国弘开元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说明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2)。国弘开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72,000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 2019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5 月 3 日。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2)。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弘开元权益变动后,

持有公司 7,859,9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锁定非流通股为 5,20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3%,其余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9 年 5 月 3 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国
弘开元持有公司 7,711,4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
    2、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11 月 6 日,国弘开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6%。前述减持行为未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
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相关承诺。
    本次减持数量、价格、金额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金额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万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06      12.6326        25.0000        315.8163
      国弘开元
                       合     计                                           25.0000        315.8163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国弘开元     25.0000           0.16        771.1421        4.91        746.1421        4.75


    本次违规减持的主要原因:系国弘开元操盘人员对减持规则理解有误导致,其对《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未能理解、掌握,导致了本次违规减持行为。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国弘开元获悉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
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国弘开元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致歉如下:
    国弘开元承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国弘开元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威唐工业股份减持违规操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