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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9-10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董
事会近日收到了公司财务总监刘军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基于公司分工调整及对
其未来工作安排的原因,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再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
    刘军先生原定财务总监的任期为2018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截至本公
告日,刘军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43,478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4,901,547股的0.1949%,为首发前限售
股份;刘军先生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
制性股票210,000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4,901,547股的0.1681%,为股
权激励限售股。刘军先生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军先生对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刘军先生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军
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刘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军先生在任期间所作的辛勤
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