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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7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下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和《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
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
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常兴文先生、毛振杰先生、李智先生、王
世杰先生、汤意先生、刘东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吴跃平先生、韩新宽先生、石文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
    经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
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述3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第
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跃平                     韩新宽                      石文伟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