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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6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反而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对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为本文件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跃平                    韩新宽                        石文伟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