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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于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政府补
助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将采用财政部新颁布的有关规定,其他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负债分类
为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及
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2)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
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
关
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人当期损益。
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人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