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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事前审查。

    1、关于续聘 2019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审计业
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客观、公正地
发表审计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出资设立成都西菱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
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出资比例 70%;其他自然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出资比例 30%,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涂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浩分
别认缴出资人民币 36 万元,监事会主席文兴虎认缴出资人民币 5 万元、监事何相东
认缴出资人民币 22 万元;各股东按照实际出资额及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
担股东义务。
    我们认为上述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为公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等的
共同投资行为,有利于激励经营管理团队,促进新业务的发展,同时该共同投资行
为符合独立市场交易的原则,价格公允,各股东均按照实际出资享有股东权利,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大福                         贾   男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