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在对相关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大 福 贾 男 吴 传 华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