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9-068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19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
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
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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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告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194,4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2037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2019 年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
予价格做如下调整:
P=P0-V=35.67 元/股-0.142037 元/股≈35.53 元/股(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35.67 元/股变更为 35.53 元/股。
2、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7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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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4.44 万股。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
励对象人数由 3,838 名变更为 3,106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00 万股变
更为 1,395.56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审核,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均符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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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出具《关于宁德时代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为: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做出了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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