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9-10-23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2 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次债
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
口径净资产为 3,806,588.97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7.65%,母公司口径资产
负债率为 55.9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37,227.05 万
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5,182.14 万元、387,795.49 万元及 338,703.5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
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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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
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
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3.1%-4.1%,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4%-4.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
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
注。
10、本期债券面向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
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
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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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50),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
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8、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8,988,863.16 万元,净资产为 3,806,588.97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57.65%;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26,384.42 万元,
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1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0,243.51 万元,
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130.79%。2019 年 1-6 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
期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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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文件签署日,公司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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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宁德时代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
本次债券 指 元)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本期债券 指 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宁德时代
募集说明书 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宁德时代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
议》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
规则》 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认购人、投资者、持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
指
有人 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
余额包销 指 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
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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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登记机构、登
记机构、登记托管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机构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
指
法》 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本期发行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下询价情况,协商一致后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简称:19CATL01,债券
代码:112988;品种二为 5 年期,债券简称:19CATL02,债券代码:112989。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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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
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如某个
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
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品种一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品种一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
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
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
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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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
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13、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4、偿债保障措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1)不向股东分
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
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
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
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7、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息日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
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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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9、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8 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1、计息期限: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
2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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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承销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9、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
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10月23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9年10月24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9年10月25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10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19年10月28日) 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9年10月29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3.1%-4.1%,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4%-
4.4%,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
围内确定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前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
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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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
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
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
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14:00-17:00 之
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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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43、65608444;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
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
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T+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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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配售金额按照实际申购额配售;边际利率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
理人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进行适当调整,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配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
(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
称和“宁德时代公司债缴款”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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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83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
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参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联系人:林美娜、姚博书
电话:0593-89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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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93-8901999
邮政编码:352106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项目主办人:张帅、胡德波、曾诚
项目组其他人员:张庚、李立波
电 话:010-85156309
传 真:010-6560845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项目主办人:杨芳、张晴
项目组其他人员:李格霖、王家骥、邓小强、陈小东、张新晋
电 话:010-60838888
传 真:010-60833504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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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品种一:3+2 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品种二:5 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深交所账户名称
深交所账户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托管券商席位号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
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品种一债券简称:19CATL01,债券代码:112988,期限 3+2 年,利率区间:3.1%-4.1%;品种二债券
简称:19CATL02,债券代码:112989,期限 5 年,利率区间:3.4%-4.4%;合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起息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缴款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
3、投资者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必须附完整授权书)后,请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4:00-17:00 将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 010-
65608443、65608444,咨询电话: 010-86451557,邮箱:dcm@csc.com.cn。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
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
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
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
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
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
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
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
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必须附完整授权书):
申请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
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
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
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
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
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
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
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
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
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
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
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
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
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
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
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
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
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
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
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
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00 10,000
4.05 10,000
4.1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5%时,但低于 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00%,但低于 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低于 4.00%
时,该认购无效。
年 月 日